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农业节水工作,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《国家农业节水纲要)》的实施意见,计划到2020年,初步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全市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、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、监测评估与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农业综合节水体系。
为完成这一目标,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,加强农业用水管理,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。建立农业用水和农业节水监测评估制度,对农业用水效率进行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,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。
此外,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,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,合理确定农业水价。在渠灌区逐步实现计量到斗口,有条件的地区要计量到田头;在井灌区推广地下水取水计量和智能监控系统。重视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,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、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,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节约水量交易机制。
同时,规范农业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,加强项目论证,对没有采取节水措施的工程不予审批。